局业务指导组赴广东中心开展业务巡回指导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7

      11月23日,局审查业务指导组组长、局化学部部长崔军一行赴审协广东中心开展业务巡回指导。中心副主任邱绛雯、总审查师刘建、中心室副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及部分审查员代表参加。
      崔军首先介绍了本次巡回指导的背景、目的、意义,并传达了张茂于副局长对巡回指导的批示,对巡回指导要“讲清、学懂、真改、提高”,在实质审查阶段要“以证据审实质”。局业务指导常设专家组专家栾爱玲从“证据为支撑形成结论是客观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筑牢事实认定基础,重视逻辑推理过程”、“规范公知常识认定和使用,避免公知常识滥用”等三个方面引导大家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避免公知常识滥用。在就公知常识的说理、技术问题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交流之后,崔军再次强调广大审查员要培养证据优先、充分说理的良好习惯,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此次业务巡回指导,对创造性评判中公知常识的使用提出了新的认识和要求。后续,中心将在全中心范围内深入学习并落实到审查实践工作中。(审业部  陈剑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