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3期审查员报到行李托运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5    浏览量:1592

    为了保证2015年第13期审查员报到行李托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行李托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保证行李快捷准确送达,要求委托快递或物流公司(非邮局)办理行李托运,请务必选择送货上楼到户的服务。请员工本人与快递公司协商,行李必须在7月4日至7月5日期间送达,超过这一期限送达的,需自行负责接收行李。如果报到当天携带多件行李报到的,需自行搬运至员工宿舍。  
    2.13期审查员拟分别安排于森浩公寓、石桥新村宿舍入住;具体请参见/第13期审查员宿舍分配名单.rar》。
    收件人地址请务必具体到房号。
    3.为便于单位收到行李时的登记管理以及报到时的认领,托运详单备注栏和每件行李上均填写本人的“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行李总件数”,例如“G301-张三-13612345678-3件”,“托运人”一栏应为员工本人。如请他人代为托运,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员工本人姓名,否则将造成员工报到时无法领取行李。托运多件行李的员工务必同一天集中托运。
    4.托运行李须由员工本人预先付款,单位不承担货到付款的义务。每人限50公斤以内(请保留托运发票和详单,发票抬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发票抬头错误、漏填、无托运发票和详单者不予报销)。
    5.请勿托运或在行李中夹带贵重、易碎物品。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