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07    浏览量:1878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以下简称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9月,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人事、劳资和财务管理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委托,承担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等工作。
    根据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法律事务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合同模板的起草、合同审查与流转管理;
    2、负责合同档案的整理、录入与查阅;
    3、负责及时跟踪政府各类政策和动态,搜集与中心运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4、参与中心争议、纠纷的处理;
    5、参与中心规章制度的拟定;
    6、负责中心法制宣传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3、两年以上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法律文件撰写能力,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4、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
    5、中共党员、通过司法考试者、具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应聘人员须将个人简历作为附件,附件和主题名称均为“应聘职位+姓名”,以外网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GDC1@sipo.gov.cn
    根据岗位要求,我中心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择优选取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
    我中心将根据实际需要,通知候选人参加由我中心统一组织的笔试,并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我中心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选取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安排组织考察。
    3、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最终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本公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吴隆平
    外网邮箱:GDC1@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