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2016年第15期审查员报到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4

    为了保证2016年第15期审查员报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7月4日 (星期一) 下午 13:30
    报到地点:广州萝岗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企业加速器B5栋619
    二、必须提供的材料
   (一)非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边框清晰、信息完整);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
    2.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父母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2份,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首页、配偶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4份;
    注意: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同版两寸彩照2张,一寸彩照6张,均为白底。每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职位代码-姓名”,例如“G101-张三”。
    4.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本科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如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的,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解约证明
    凡入我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解约证明。每段工作经历均需开具相应证明,证明内容必须包括原工作单位全称、解约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门章,否则证明无效。
    温馨提示:请务必在报到当日将各段全职工作经历的解约证明一并上交,作为认定工龄的重要依据之一。原则上必须提供中心报到入职前全职工作经历的解约证明(最近一份工作),若缺少某段全职工作的解约证明不影响正常报到。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现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名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党委。
   (2)现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党组织名称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党委。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3)现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人员,需于入职报到之日算起半年内将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学校对本人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加盖组织公章)等其他材料)报送至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承认入党申请人员现阶段身份,可以继续发展,超期或审核材料不通过将不予承认,需重新发展。
    8.婚育状况证明

    (1)各类人员所需提交资料: 

   (2)注意事项:
    ①必备材料中各项资料的发证或落款日期应在2016年6月25日之后。
    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日期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的,需加盖计生管理部门的验证印章。
    ③所有计生相关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3份复印件存档。
    ④《婚育状况证明》应注明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生育情况(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记录),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应有相关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其中由户籍地计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婚育状况证明》应加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公章无效。
    9.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的,可以不经过原单位,由广东中心为你办理转移手续,但原单位必须在6月30日前为你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在6月30日前未完成账户封存手续的,则在账户封存后由广东中心为你办理汇缴、补缴手续。
    10.住房情况证明
凡入我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是否享受过与住房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证明。每次工作经历均需开具相应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11.档案
    我中心委托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协助进行非应届毕业生报到入职前的调档及政审工作,调档函拟于5月20日前寄出,由本人持调档函至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人事档案于6月20日前寄达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调档前务必确保档案内有《转正、工资定级审批表》,如有缺少,请联系原工作单位或原存档单位尽快办理。其他调档和政审的具体事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12.户口
    落户广州市人员报到前需确保并办理:户籍是农业户口的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以确保入职时为非农业户口。
    温馨提示:所有个人信息一定要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因为信息不符,在办理落户广州的过程中造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等情况,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13.父母及配偶所在地证明
   (1)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2份,父母现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现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现居住证明可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居住证、暂住证、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应届或暂缓就业毕业生
    1.身份证复印件7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边框清晰、信息完整);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同版两寸彩照2张,一寸彩照6张,均为白底。每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职位代码-姓名”,例如“G101-张三”。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如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的,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现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名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党委。
   (2)现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党组织名称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党委。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3)现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人员,需于入职报到之日算起半年内将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学校对本人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加盖组织公章)等其他材料)报送至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承认入党申请人员现阶段身份,可以继续发展,超期或审核材料不通过将不予承认,需重新发展。
    6.婚育状况证明
    (1)各类人员所需提交资料: 
 
   (2)注意事项:
    ①必备材料中各项资料的发证或落款日期应在2016年6月25日之后。
    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日期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的,需加盖计生管理部门的验证印章。
    ③所有计生相关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3份复印件存档。
    ④《婚育状况证明》应注明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生育情况(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记录),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应有相关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其中:
    Ⅰ.由学校提供《婚育状况证明》的应加盖学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仅加盖学院或学校公章无效。
    Ⅱ.由户籍地计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婚育状况证明》应加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公章无效。
    7.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的,可以不经过原单位,由广东中心为你办理转移手续,但原单位必须在6月30日前为你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在6月30日前未完成账户封存手续的,则在账户封存后由广东中心为你办理汇缴、补缴手续。
    8.住房情况证明
    凡入我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是否享受过与住房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证明。每次工作经历均需开具相应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9.解约证明
    凡入我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解约证明。每段工作经历均需开具相应证明,证明内容必须包括原工作单位全称、解约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门章,否则证明无效。
    温馨提示:请务必在报到当日将各段全职工作经历的解约证明一并上交,作为认定工龄的重要依据之一。原则上必须提供中心报到入职前全职工作经历的解约证明(最近一份工作),若缺少某段全职工作的解约证明不影响正常报到。
    10.广州生源毕业生以及不落户广州的外地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
    注意: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11.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原件
   (1)抬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2)姓名应当和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姓名一致,毕业院校应与户口迁移证的学校(学校所在地址)一致,专业信息需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
   (3)报到证/派遣证信息,备注栏如有手写信息须加盖当地省级教育厅(局)就业部门公章,加盖其他公章无效;报到地址应为“广东省广州市”或“广州市”。   
   (4)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1份,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 
   (5)报到证/派遣证抬头无法填写中心全称的,可以按照以下的信息填写:
    抬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注栏填写中心全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12.落户广州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原件
    户口迁移证不允许涂改,为了确保能顺利落户,请确保以下信息内容无误:
   (1)落户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102号或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102号萝岗区分局夏港派出所(注:地址错误会导致不能落户)。
   (2)出生地和籍贯信息应具体到省市(县)两级,身份证号码应无误;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应与报到证上的“学历”信息一致,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3)报到前需确保并办理:户籍是农业户口的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以确保入职时为非农业户口。
    13.毕业生档案(档案将由学校相关部门通过机要渠道直接转递)
    接收单位: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大道中81号
    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20-82012155
    邮编:510530
    14. 父母及配偶所在地证明
   (1)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2份,父母现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现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现居住证明可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居住证、暂住证、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三、行李托运
    待定,将在我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四、集体宿舍
    1.申请集体宿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在广州市外,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在广州市外,本人或配偶未在广州市购买或承租住房。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员,请填写《XXX15期入职集体宿舍申请表》(附件3)(表格名称修改为“职位代码-姓名-15期入职集体宿舍申请表”),在6月17日之前发送至gdcsushe@163.com。
    2.请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
    五、费用报销
    1.交通费:火车报销出发地到目的地直达硬座车费。学校或家庭、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直线距离最近火车站有直达高铁、动车的,可按高铁列车、动车组报销二等座车费,轮船(非游轮)报销三等舱位费,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含飞机、可躺式客车)凭票实报实销。一般不予报销火车卧铺车票。报到人员因为生病,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六小时乘坐火车硬座有困难的,出具正规医院的证明,可以报销火车硬卧车票。从广州市内来中心报到的,可报销报到当天到达中心的单程出租车费。 
    2.行李费:每人在50公斤以内快件托运,凭发票及运单据实报销。如果超过50公斤,超出部分费用由个人负担(超过50公斤的,当发票金额与运单金额一致时,可报销行李费计算公式=发票总金额/总公斤数*50;当发票金额大于运单金额时,可报销行李费计算公式=运单金额/总公斤数*50)。行李托运公司与发票开具公司名称必须一致。行李托运单应保持原始数据,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3.票据应为真实、合理、规范的发票或其他报销凭证;票证开具时间应为毕业离校至报到的合理时间;邮寄、托运、长途汽车等发票(上方印制“税务局监制章”)须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邮寄详情单、托运详情单或其他明细单须一并提供;飞机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客票行程单须加盖其开具单位章)和与之对应的登机牌须一并提供(按学校到单位的直线距离、火车硬座报销),共同构成报销凭证;否则视为原始凭证不完整,不予报销。
    4.所有票据背面需由报销者本人签字。请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请勿用圆珠笔、铅笔或者红笔)。学校已发放派遣费的,请在报销单据正面注明学校发放的派遣费金额。
    5.费用报销发票抬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发票抬头错误、无发票或报销材料不全者不予报销。
    6. 费用报销规定由中心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六、其他
    新录用人员在报到途中注意安全,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附件下载:

    附件1:住房情况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2:XXX15期入职集体宿舍申请表,发送至邮箱gdcsushe@163.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2016年5月24日